| 在食品厂打工嫌累,辞职了,在食品厂产品包装上看到老板的手机号,于是发短信说食品不合格,向老板敲诈10万元。结果钱未到手,自己进了监狱。 中国包装资讯网
今年20岁的小军(化名)是九台市人,曾在九台某食品厂打工,因怕累辞职。打工期间,小军了解到食品厂的老板张某很有钱,想向张某弄些钱花。今年4月5日10时,小军在食品厂生产的产品包装上看到了厂里的电话和厂长的手机号码。然后,小军就向张某的手机发了一条短信:“你厂有不合格的产品,给我10万元钱,如果不给我钱就查封你厂,伤害你家人。”
5分钟后,张某给小军回了电话:“你是谁?”小军随便编造了一个姓名。张某要求与小军见个面谈一下,小军没有答应。此后小军多次给张某打电话发信息进行威胁、恐吓。
4月7日,张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很快掌握了小军的行踪,并将其抓获。9月18日,九台市人民法院以犯敲诈罪,判处小军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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